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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电热壶电加热器和陶瓷电加热器电烤箱等商品被爆不合格!

编辑:扬州宇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时间:2017-03-28

记者今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根据《2016年全省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检查查验工作计划的告诉》要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9月抽检小家电产品25组,其中8组产品查验结果为不合格,涉及电热水壶陶瓷电加热器、铸铁电加热器、电烤箱等物品。


  

记者整理发现,标称某江市家厨电器厂与中山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出产,由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阳光分店出售的电热水壶不锈钢电加热器别离因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标志和阐明问题不合格;标称深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产,深圳百货柳泉路分店出售的陶瓷电加热器,因标志和阐明问题不合格;淄博商业有限公司出售的由某电器有限公司出产的多功能电热锅因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问题不合格;淄博某有限公司出售的,由某集团有限公司出产的超人毛球修剪器,稳定性和机械风险项目不合格;由淄博某有限公司东泰商城出售,中山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出产的电热水壶加热器、顺德区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出产的护目灯,别离因标志和阐明、标记项目不合格;淄博有限公司泰客荣商场出售的,由顺德区某电器有限公司出产的电烤箱,因标志和阐明方面查验不合格。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全市经营者应当当即停止出售上述不合格产品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不合格加热器产品,顾客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担任退货。现已采纳措施消除风险,并经法定查验机构查验符合保障人身、产业安全的,能够继续出售。据了解,按照产品标称地址已向不合格产品标称出产者寄送查验结果,但寄送给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挂号信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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